我市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与去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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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国家统计局信阳调查队获悉,今年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由上月的下降转为持平。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与去年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与去年持平。
1月份,信阳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由上月的持平转为上涨0.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3%,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0.5%。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5%,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1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果价格上涨5.0%,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4%,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2.3%,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6%,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2.5%,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8.0%,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三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5.1%,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7%,衣着价格上涨0.4%,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1.4%,交通通信价格下降0.2%,居住价格下降0.1%。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8%,影响CPI上涨约0.2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6.5%,影响CPI上涨约0.1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3.4%,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0.8%,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0.6%,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1.2%,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三平。其中,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4%,交通通信价格上涨1.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8%,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2%;居住价格、医疗保健价格和衣着价格与上月持平。(邹怡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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