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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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保群
统计数据质量是政府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市统计局严格按照《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统筹发挥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
依法依规做好统计调查和改革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统计核算要求,强化数据生产规范化,做到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定期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综合部门沟通,提高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强化数据审核评估,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变化符合逻辑,减少核算误差,提高统计数据的精准性。
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核实力度。严把入库关口,对不符合入库的调查对象不予审批入库,加强与相关行政登记部门资料比对,对异常单位及时核查、处理,狠抓名录库的完整性、单位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
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对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定期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杜绝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发布《信阳市统计局关于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通知》公布的清理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认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结合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自查自纠工作,并在县区数据质量自查的基础上,抽取平桥、浉河、潢川、淮滨、南湾等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规上企业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业务工作水平,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制定《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成立执法检查组对事前抽取的潢川县、浉河区、南湾湖风景区的54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确保数据质量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信用联合惩戒,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阳市统计信息网公布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充分发挥统计法震慑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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