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法院暖心调解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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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当事人马琴与同事一起将一面“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光山县人民法院。送上锦
旗给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后,马琴紧紧握住了李辉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感谢光山法院,感谢
为人民的好法官,让我拿回了我垫付的保险费。”
据了解,原告马琴系某保险公司光山支公司的员工。2014年8月,被告光山某私立中学以招标形式为
校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马琴以公司名义投标并中标,其后为该中学的15辆校车办理了交强险和商业险
投保手续,并垫付保险费5万余元。为讨要垫付的保险费,原告多次找被告法定代表人催要,但均被拒绝
给付。为此,原告马琴起诉,要求被告光山某中学偿还垫付的保险费5万余元。
光山法院房言法官承办该案件后,迅速联络各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并多
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同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光山某中学一次性给付原告为15辆校车垫付的交强险、商业险保险费共计
54407.14元,当场交付。
一直以来,光山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注重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审判细节
上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关心当事人,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司法工作深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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