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2020-08-19 16:06:54 来源:经济参考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记者近日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速业务流程,通过“全链条”一网通办,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据了解,按照以往惯例,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约定交房时间,交房后一两年开始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但由于有的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通不过,导致迟迟办不下来不动产权证。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开发项目就应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作为交房条件写入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企业具备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同时提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申请。

  为给“交房即办证”创造条件,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购房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有效维护购房人的利益,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发生;银行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贷款合同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的抵押预告登记,同时报住建部门备案。

编辑:@曲沛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信阳网络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