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要有“中文身份证”

2019-09-10 来源:检察日报

“我家宝宝最爱吃这款儿童饼干,之前包装上没有贴中文标签不敢买,现在每包上面都有正规的标签,放心多了。”近日,正在逛母婴用品店的王女士发现货架上未贴中文标签的婴幼儿食品“消失了”,这样的变化源于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4月,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家母婴用品店存在违法经营情况,店里大量进口食品外包装上缺少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中文标签。

  检察官认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签,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之后才能进入我国境内市场销售。母婴用品店销售未添加中文标签的进口商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可能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保障婴幼儿“舌尖上的安全”,江阴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守护婴幼儿食品安全。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对辖区内的219家母婴用品店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在售进口食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有无违法经营等情况,共立案查处9家,有效防范了婴幼儿食品安全风险。

  “舌尖安全无小事,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应当享有消费知情权。”江阴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方静表示,该院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婴幼儿用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维护经营秩序。(记者 卢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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