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孤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完成。上半年全县需要给予生活补助的孤儿共计228人,其中社会分散供养218人,集中供养10人。今年孤儿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实现了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去年每人600元/月提升到6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标准由去年每人1000元/月提升到1100元/月,上半年累计发放孤儿补助资金894100元,满足了孤儿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县民政局在全县继续开展孤儿巡访、督查工作,监督孤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切实保障了孤儿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