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通报10起“清朗”行动典型案例

2026-09-21 来源:市委网信办

按照“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信阳市网信、公安等部门密切协同,持续深化网络生态治理,线上线下联动,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虚假营销引流等典型问题。根据工作进展,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一、传播涉未成年人不良导向内容

1.信阳属地APP账号“阿**卡”借经典动画角色形象制作发布侮辱性语音信息,传播低俗暴力内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按照“清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固始县网信办责令平台依法依约对账号予以禁言。

2.网络账号“盼*”编造发布潢川县某中学发生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虚假信息。经核实,该信息不属实,类似谣言已被全国多地官方辟谣。潢川县公安、网信部门协同处置,该账号已注销。

二、编造传播涉灾害事故网络谣言

3.平桥区网民张某通过网络账号“张*”发布一则视频并配文称“家里遭受水灾现场”。经调查,该文案内容是张某为博取关注而编造的不实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平桥公安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4.平桥区网民严某通过网络账号“不*人”发布地下停车场漫水的视频,并将位置标注在属地某小区。经核实,平桥区未出现相关汛情,该视频为虚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平桥公安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5.息县网民卢某对网上视频进行编辑,恶意添加虚假配音,编造“有人跳河即将溺水,急需救援”的紧急险情,通过账号“卢**”对外发布,引发网民关注,导致公共应急资源被无效调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息县公安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6.网络账号“社**”发布一则利用AI生成的不实文案,将外地某热点事件发生地错误标注为河南信阳,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淮滨县网信办对账号持有人孙某批评教育,责令清理不实信息、消除负面影响。

三、假冒仿冒官方机构

7.信阳属地APP账号“**暗访组”仿冒党政机关单位名称,虚构身份、误导公众,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按照“清朗·整治账号名称信息乱象”专项行动要求,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信阳市网信办责令平台依法依约对账号予以关闭。

8.信阳属地APP账号“**巡查”在账号名称和头像中使用党政机关单位信息,严重误导网民,破坏网络生态。按照“清朗·整治账号名称信息乱象”专项行动要求,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潢川县网信办责令平台依法依约对账号予以关闭。

四、虚假营销引流

9.浉河区网民陈某为营销引流,通过网络账号“信**阁”发布视频称“丢失了100克黄金”,引发网民关注。经核实,丢失黄金为其故意编造的虚假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浉河公安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10.浉河区网民李某为引流吸粉,通过账号“M**施”发布标题为“信阳惊现飞碟”的视频,刻意利用夜间灯光的光影效果,配以夸张不实解说误导网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浉河公安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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