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经“联审联批”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县住建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请于2015年10月14日前向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经核查属实,给予奖励。uAU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申报条件要求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具有县城规划区非农业户口;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方米);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待分配廉租住房房源情况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次用于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共651套,其中:阳光小区廉租住房600套(三环路以东,王楼村民组);幸福小区(二期)廉租住房51套(牌坊路北侧、二环路西)。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名单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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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2013-2014年度廉租房审核合格名单.doc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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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监督电话:0376-8562059 13673086229
联系人:郑勇 魏杨
地址:光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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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10月10日4qv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