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情况的公示
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及附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省司法厅组织各地对我省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第一批至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初核。经征求省民政厅意见,拟建议保留224个,撤销2个,注销3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河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电话:0371-65900373
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
河南省司法厅
2021年9月17日
拟建议保留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信阳)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大拱桥社区(原浉河区五星乡大拱桥村)
河南省罗山县彭新镇仁和村
河南省固始县郭陆滩镇太平村
河南省息县孙庙乡甘塘村
河南省新县吴陈河镇马鞍村
河南省潢川县付店镇晏庄村
河南省淮滨县桂花街道办事处新村社区
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李楼村
河南省光山县弦山街道办事处椿树岗村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清淮移民新村
河南省罗山县楠杆镇田堰村
河南省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
河南省商城县赤城办事处三里桥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