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9月25日讯(宋鹏 王淑娟)9月21日,息县法院立案二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用时14天,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司法成本。
今年1月份,丁某从彭某处购买10200元的酒水,当时丁某支付了3000元,还有7200元尾款未付,彭某多次到丁某家中要钱,丁某称没钱且态度比较强硬,随后彭某将丁某诉至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在与彭某的交流中发现此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在开庭时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丁某答应付清余款。
2015-09-26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信阳新闻网9月25日讯(宋鹏 王淑娟)9月21日,息县法院立案二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用时14天,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司法成本。
今年1月份,丁某从彭某处购买10200元的酒水,当时丁某支付了3000元,还有7200元尾款未付,彭某多次到丁某家中要钱,丁某称没钱且态度比较强硬,随后彭某将丁某诉至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在与彭某的交流中发现此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在开庭时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丁某答应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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