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晓峰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柏定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 王明强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黄共田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方晓鹏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管余晶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