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6月15日讯 5月25日,《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15年第62号)公布,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信阳灵山绿茶(仙灵脾)、信阳灵山红茶(仙灵脾)、山信稻米油、五斗坝黑米和大别山蜂寿堂蜂蜜等5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生态原产地保护是指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将有利于引导产业向生态化发展,对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其生态性、原产地特性成为优秀的 “中国制造”,成为打造中国顶级品牌的消费亮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有利于产品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破除国际市场的生态壁垒,打开国际市场的绿色通道。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产品拥有生态原产地标志可以优先进入绿色通道,并在出口检验检疫方面享有优先的便利。
在申报和评定过程中,信阳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政策、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帮助和指导申报单位做好生态调研、申报材料编撰、品牌管理、诚信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协调部门支持参与等各项工作,从而使得信阳市首批5种生态型产品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组评定并获得保护。通过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有效地发挥了检验检疫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助推信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