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新闻网3月7日讯 据@信阳交警消息,2017年3月7日6时许,刘某驾驶豫SHW786号轿车送孩子上学,当车辆沿行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申桥旁金色水岸路段时冲入浉河,造成刘某一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当中。交警提醒:春季行车请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017-03-07 来源:信阳交警

信阳新闻网3月7日讯 据@信阳交警消息,2017年3月7日6时许,刘某驾驶豫SHW786号轿车送孩子上学,当车辆沿行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申桥旁金色水岸路段时冲入浉河,造成刘某一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当中。交警提醒:春季行车请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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