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一定要学在先行在前,为党的事业护航。”罗山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波在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上强调。
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罗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提高站位,扎实落实,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一是准确把握目标,营造学的浓厚氛围。党纪学习教育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面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主持讲习班,引领党纪学习教育导向。通过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纪委常委会(扩大)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全方位保证学习时间。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解读相结合,结合以案促改案例剖析,多角度领悟党纪知识要点。
二是提升认识高度,学深学透主旨要义。学习教育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根本遵循,深刻领悟。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条例》不仅是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同时彰显出党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的决心,释放出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学习贯彻《条例》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下功夫见成效。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同时,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与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强化党纪学习。
三是推动“知”“行”转化,诠释忠诚担当。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条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促进党员干部全面“知”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通过党纪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挑重担,在岗位实践上主动认领最难的事项、最重的任务,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过硬本领,矢志奋勇前行,在“知”的基础上做到毅“行”。把学党纪激发的精气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切切实实做到知行合一,用实干践行使命、用奉献诠释忠诚,一步一个脚印走好初心为民之路。
“持续加强纪律建设,严格忠诚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坚决在严于律己中勇于担当作为,在接续奋斗中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现代化罗山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该县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