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110吗?我们这里发现一只受伤的‘老鹰’,伤势不轻,我们该怎么处理?”
9月26日,淮滨县110指挥中心将此案件交予报案人所在的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联系该县森林公安,森林公安工作人员把“老鹰”及时送到淮滨县淮南湿地办公室进行救助。
“经初步鉴定,该‘老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送得很及时,我们立即组织专家对该红隼进行救治,经过十多天的治疗,该红隼已经具备返回大自然的条件。”10月12日,淮滨县淮南湿地办公室主任李玲和她的同事们望着翱翔于天空的红隼,欣喜万分。
红隼是国内最常见的小型隼科猛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属于隼形目隼科下的一种,体长约27-35厘米,翼展约57-79厘米,翅狭长而尖,尾翼较长。常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
近年来,淮滨县在摸清湿地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强化湿地保护力度,拓宽湿地保护渠道,铁腕整治破坏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高标准推进创森工作,生态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该县大力营造湿地保护舆论氛围,“关爱湿地、保护野生动物”已深入人民群众内心。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淮滨县淮南湿地面积逐渐趋于稳定,动植物种群数量逐年得到恢复性增长。(符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