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刊发《吉祥号滥设“底线消费”该管管了》(详见2月26日1版),报道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均存在把手机号码人为划分成“普通号码”和“吉祥号码”,并设底线消费的现象。3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致函《中国消费者报》,对此进行回应。工业和信息化部称,关于电信运营商将手机号码分为“普通号”“吉祥号”事项,我国电信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此给予明确界定。工信部坚决反对企业收取选号费,对于违规收取选号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对于《中国消费者报》提出的,3家电信运营商均有将手机号码分为“普通号”“吉祥号”的行为是否有政策和法律依据的疑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回应称,目前,关于电信运营商将手机号码分为“普通号”“吉祥号”事项,我国电信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此给予明确界定。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将号码分为“普通号”“吉祥号”“靓号”,并设定最低消费金额,实质是变相收取选号费的做法,工信部回应称,鼓励电信企业针对不同消费群体,设计更加合理的业务组合方案供用户选择,积极探索有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的经营、服务和收费模式。同时,高度重视用户权益保护工作,要求电信企业切实采取措施,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等相关权益。
工信部称,坚决反对企业收取选号费,对于违规收取选号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此外,对于不少消费者反映,是否可以通过拍卖解决一些手机号码供需矛盾的问题。工信部称,2013年5月15日,在《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中,已取消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事项。因此,之前曾提到的《电信网用户号码拍卖管理暂行办法》暂不会出台。
采访手记:
三大问题仍待解
盼工信部行政作为勇出手
在当前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行为值得点赞,但我们还是感到一些问题的存在亟待破解。
电信网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三大电信运营商目前将码号划分“等级”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现象普遍存在,且“证据确凿”。工信部对“吉祥号”划分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此给予明确界定,但这并不代表三大运营商将国家资源划分等级并且以此谋取利益就合理合规。电信运营商区分号段的行为,属不属于增值服务的合法范畴?工信部对此是否有责任督促运营商改正问题,此为问题之一。
依据《电信管理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虽然电信运营商可以进行增值服务,但仍应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基本准则。在公共资源性质上,码号是一致的,不应人为的加入市场商业性质,更不应该以此为由设定“底线消费”。对消费者反映的变相收取选号费的行为,工信部仅仅称“反对企业收取选号费,对于违规收取选号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严肃查处”显然还不够力度。对于换个名词,变相收取选号费的行为,谁去查,是否真的查,此为问题之二。
不否认,一些号码确实存在供需矛盾,但是三大运营商目前的做法显然不是解决之道。既然《电信网用户号码拍卖管理暂行办法》暂不会出台,如何规范运营商的号码划分行为,如何排查督促三大运营商改进服务,去除不合规条款,此为问题之三。
简政放权不是说放任,还需放管结合。行政作为必须有所为,盼工信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变相收取选号费的行为,让监管措施到位,让消费者少花冤枉钱,让市场更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