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8月26日电 虚假违法广告罚款可达百万!你还敢触犯法律红线吗?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对于现行的《广告法》,新法加大了广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强化了工商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让虚假违法广告无处遁讯,更有效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成都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认为,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新广告法区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细节,对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如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等,设定了较重的法律责任。
例如,现行广告法规定: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将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而新修订的广告法将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新法还增加了行政处罚种类、加大打击力度。包括:增加了资格罚,对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增加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的处罚;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记入信用档案,处罚力度更大。
在执法监督方面,新法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比如说对工商机关要求,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不利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在执法过程中收受好处、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新广告法对工商机关等职能部门提出了更严格的执法监管要求。”陈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