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搭载女友外出,女友从车上摔下后,拒绝救护车现场救助导致女友死亡。近日,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宁科锋有期徒刑二年。
现年31岁的宁科锋与姚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7月11日凌晨3时,宁科锋与姚某饮酒吃宵夜后,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搭载姚某行驶至中山市三乡镇某书店门前路段时,姚某从车上摔下受伤。宁科锋在拨打120求助后,却拒绝医护人员对姚某实施救助,且在未对姚某作出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将其送至位于三乡镇的出租屋内。
第二日6时,宁科锋发现姚某呼吸异常,遂报警求助。医护人员到场后确认姚某已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