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浩然
近日,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接到举报,湖东大道街头许多刚清理干净的垃圾桶又被贴了小广告。
接到举报后,浉河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并很快确定了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9岁,浉河区董家河人)的具体位置。随后,民警快速出击,在我市天润广场将正在进行非法交易的张某抓获。
经询问,张某如实承认了其在我市贸易广场附近粘贴驾驶证销分的小广告并从中牟利的违法事实。8月20日,张某被浉河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小广告”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而且还掺杂着许多虚假诈骗广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还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此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