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歌手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法庭宣判,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尹相杰当庭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尹相杰被指持有大麻、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等三种毒品
当天清晨北京下起小雪,为了不耽误审理时间,上午8时许,押送尹相杰的警车即到达朝阳法院,尹相杰身披绿色军大衣被法警带进法院。9时整,该案准时开庭,尹相杰着便装被带入法庭,面容憔悴的他带着黑框眼镜,体态有些发福,他的5名家属也坐在旁听席内,表情平静。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法官独任审判。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25日14时许,尹相杰在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某室被查获。民警现场起获毒品15份。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起获毒品为1.02g大麻、13.93g甲基苯丙胺及0.04g氯胺酮。所有毒品均已收缴。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尹相杰供认不讳。
尹相杰坦承为减压吸毒 连说三声:引我为戒
现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尹相杰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被问及吸毒原因,尹相杰坦承:吸毒是为减压,因为年底工作量比较大,活动比较多,经常喝酒、熬夜,为了醒酒、让工作顺利一点所以吸毒。至于毒品来源,尹相杰表示:从朋友聚会上收集来的。
在最后陈述时,尹相杰连说三声以我为戒:“今天我感到深深悔过,我的行为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不好的影响。登上舞台以来,是观众朋友的爱在养育着我,现在我不仅没有报答大家,还做出了丢脸的事,我只想说一声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以我为戒,以我为戒!”颇具戏剧性的是,尹相杰还在陈述最后祝法官及媒体:“羊年大吉、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尹相杰称处罚过重 或将提出上诉
被问及是否上诉,尹相杰表示:需要想一下,随后被带出法庭。作为尹相杰的辩护律师,张颜庭后接受采访,他认为尹相杰处罚过重,判决四五个月拘役比较合适,至于是否上诉要尊重尹本人的意愿,会再与他沟通。
第三方律师解读:法院属从轻处罚
针对本案,腾讯娱乐特邀第三方律师庞理鹏进行解读,庞律师表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在本案中,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来看,尹相杰虽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达十克以上,但并无其他严重情节,因此应当属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人身刑量刑范围。其次,尹相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因此也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处罚。法院最终结合尹相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尹相杰做出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