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在位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的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卸货平台和传送间等2520.86平方米构筑物完成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月5日,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范玉东告诉记者,这标志着新乡市构筑物登记被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构筑物不只在企业,还在我们身边。构筑物是指人们为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如设备平台、广告牌、烟囱、渡口等建筑物均属于构筑物。
虽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构筑物应被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为构筑物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因操作细则缺失、登记要素不明确、测绘难度较大等原因,长久以来,并未实际开展构筑物的所有权登记。
今年年初,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制定了2024年工作要点,对构筑物登记、居住权登记、非公证继承等改革事项做出了重要部署。
今年6月中旬,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其厂房的首次登记申请。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立即启动“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主动对接住建、规划等部门,厘清登记程序,明确登记要素,最终完成了车间、仓库及其构筑物的不动产首次登记,企业于6月26日顺利领取到全省首本构筑物不动产权证书。
据介绍,构筑物登记明确了构筑物物权权利的内容和归属,不仅保障了构筑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新乡市企业盘活资产、扩大融资渠道打开了一条新途径,对于推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记者 赵振杰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亚伟 通讯员 王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