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张维 在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的一份函件中,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旨在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等10个部门组成,工商总局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