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检察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2014-12-29 来源:互联网

    本报讯(孙素心)今年以来,潢川县检察院积极推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落实五个到位,即思想统一到位,岗位调整到位,主动联系到位,主办检察官权限落实到位等,成效初步显现。

    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该院通过推行责任制管理,主办检察官直接对副检察长负责,减少了请示、审批环节,缩短了办案周期,以公诉案件为例,平均办案周期从2013年的14天下降为改革后的10.2天,缩短了3.8天。

    突出了主办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该院通过赋予职权、强化保障、去行政化等措施,使主办检察官成为有职有权、相对独立的办案主体,调动了主办检察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其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

    为干警成长进步搭建了平台。该院通过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大组、批捕起诉固定办案组、特色案件指定办案组等,打破传统业务界限和部门壁垒,实现办案干警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培养出了既能办案,又会监督的复合型检察人才,为干警发挥才干、实现价值提供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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