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浉河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四个注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专项斗争深入健康开展。
注重提升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院党组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场立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要求全体干警切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争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头兵”。二是加强领导,精密部署。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浉河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在办公车辆、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三是集中骨干,专职攻坚。成立以9名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涉黑犯罪检察组,专业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坚持培训与实战相结合,在办案中锻造公诉团队。
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打击质效。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落实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的原则,在办案中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如该院办理的聂某等8人恶势力集团涉嫌抢劫、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一案,仅用40天时间就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8人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1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二是精心准备诉前预案。该院审查起诉的全市首例杨某等37人涉黑案件,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0余次,并成立以检察长为第一公诉人的公诉团队,经过一整天的开庭审理,最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强化职能,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强化线索管理。规范线索登记、移送等工作,相关部门收到该类线索后提出初审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扫黑办、区纪委监委。截至目前,已受理并移交12案20余人,该做法受到了信阳市检察院扫黑办的充分肯定。二是强化监督。在办案中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如在办理杨某等37人涉黑案件时,及时向潢川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并送交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注重完善机制,形成强大合力。一是完善上下沟通机制。在办理疑难案件时及时与信阳市检察院扫黑办、上级院加强沟通联系,争取指导。如在办理张某等46人的涉黑案件时,该院多次向省高检、市检察院、市扫黑办进行汇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0余次,有力保证了案件的正常诉讼。二是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机制,注重信息研判、深挖彻查,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广度和深度,精准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周 琳 刘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