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超 万胜)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司法行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近日,光山县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信阳市检察机关“三大行为规范”》。通过学习,该院干警熟知了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
学习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大银要求全体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行为规范”。
2015-09-18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本报讯(东超 万胜)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司法行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近日,光山县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信阳市检察机关“三大行为规范”》。通过学习,该院干警熟知了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
学习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大银要求全体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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