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杰)近日,息县检察院被评为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院一是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重点、亮点、特色工作,结合日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多措并举,提升宣传水平。二是着眼于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相继开通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
2015-09-11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本报讯(余杰)近日,息县检察院被评为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院一是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重点、亮点、特色工作,结合日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多措并举,提升宣传水平。二是着眼于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相继开通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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