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6年3月14日,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董周超限站副站长闫培恒在县邮政局办事时,因私人恩怨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对他人进行辱骂殴打,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
4月18日,经县交通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闫培恒行政警告处分,并作出停岗三个月的处理。(鲁山县纪委)
2016-06-03 来源:来源:清风平顶山
经查,2016年3月14日,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董周超限站副站长闫培恒在县邮政局办事时,因私人恩怨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对他人进行辱骂殴打,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
4月18日,经县交通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闫培恒行政警告处分,并作出停岗三个月的处理。(鲁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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