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申请,专家组评估,省商务厅决定在7条步行街开展第一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
这7条步行街是:洛阳市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步行街、洛阳市涧西区广州市场步行街、开封市鼓楼区书店和马道步行街、新乡市卫滨区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鹤壁市浚县古城商业步行街、焦作市山阳潮街步行街、永城市牌坊步行街。
省商务厅相关通知称,各试点地区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运营管理机制,构建有利于步行街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切实将试点步行街打造成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
据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级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的要求,我省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形成一批集聚效应显著、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步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