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教你如何防范集资诈骗

2020-01-22 来源: 中国质量万里行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不仅使人民群众的血汗钱血本无归,更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那么我们该如何树立风险意识,警惕非法集资的陷阱呢?

近年来,被集资诈骗坑害的人不在少数。那么集资诈骗都有哪些特征呢?↓↓↓

1、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伪装性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主要犯罪手段:

一、利用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二、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面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三、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四、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五、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六、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往往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扩散周知,提醒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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