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交警执勤途中做好事

2015-12-18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本报讯(张爱林)12月14日下午,灵山交警中队民警在巡逻执勤途中,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车辆上的物品掉落,民警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第一时间将物品返还给货主,受到货主和群众一致好评。

12月14日16时许,罗山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爱林、灵山交警中队中队长方俊、民警曾照强带领协管员在辖区巡逻执勤。在对朱堂乡一所幼儿园的校车进行检查之后,沿省道S339线从朱堂至灵山巡逻,行驶至高速路口西200米处,发现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工具车上掉下一箱货物。车辆驾驶人和乘坐人并没有察觉,车辆一直往高速路口开去,因事发地距离高速路口仅有200米左右的距离,一旦车辆上了沪陕高速,再追上该车将货物返还给失主就非常不便。为了节省时间,执勤民警留下两人守在事发地,将货物抬到路边看管好,另外人员乘坐警车加快车速追上小型工具车。经民警提示,车内人员发现丢失的是1箱移动终端盒,价值近1万元。民警带领货主返还到丢失地点,经过进一步核对,确定正是该车掉落的物品。在对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后,民警将物品移交给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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