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式限拍车牌

2016-06-20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上海市交通委18日公布修订后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名下已有上过牌照车辆的人及名下已有沪牌的人不能再次参拍沪牌,而非本市户籍者则需要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同时对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规定,调整后,只有拥有上海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而且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并且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以及经联席会议提出报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才可以参加竞拍私车牌照。
  规定自2016年7月19日起施行,自发布之日起办理个人客车额度拍卖登记手续和在用客车额度直接流转的,执行本规定。
  此外,今起暂停办理申请参加客车额度拍卖登记业务以及在用客车额度直接流转业务,重新开放办理的时间将在上海市交通委官网公布。
  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车牌拍卖人数已经从187533人一路飙升至275438人。6月车牌拍卖于18日结束,比上月减少了2451人,是今年首次出现人数下降,但中标率仅有4.2%。文/记者 李洪鹏
  部分综合《新闻晨报》
  个人申请参加拍卖资格条件
  (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6)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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