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俊)5月12日,罗山县法院召开审委会,主动邀请罗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大亮列席会议,自觉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近年来,罗山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多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加强法院、检察院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6-05-13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本报讯(刘俊)5月12日,罗山县法院召开审委会,主动邀请罗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大亮列席会议,自觉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近年来,罗山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多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加强法院、检察院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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