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钊 孙健)近年来,淮滨县法院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行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该院对各类信访案件实行登记编号,按照登记审批,转办和主办、回复、督办、答复等程序,进行流程管理,依法处理,对每件来信来访和办理情况都做到有档可查。
实行首问责任制。该院按照“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定来信来访的第一接待人为直接责任人,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实行月检查通报制度。该院要求立案庭每月月底对信访案件进行汇总后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逐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建立重点上访排查制度。该院建立重点上访排查制度,把防范和控制涉法赴京、赴省上访和集体上访工作放在首位,重点抓好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上访老户的稳控工作。
将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该院把信访工作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并按不同情况确定扣减分值,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