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法律不当回事儿

2016-12-05 来源:信阳新闻网

  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有人总结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是对社会公俗良序的捍卫。没有谁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或游离于法律之外,可对于忘乎所以的邪教主来说,却总不拿法律当回事儿,号称“宇宙主佛”的法轮大法教主李洪志更是如此。对其行为,笔者略分析一二。

  ——逃避法律本质上是自欺欺人的“小儿科”

  李“主佛”经常忽悠弟子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言外之意即是法轮大法弟子不是“常人”,不会受到社会规则和人类社会常理的约束,也就不会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但这仅是李“主佛”的一厢情愿而已,因为法轮大法并没有自造一个与人类社会完全屏蔽的空间,独立于人类之外并脱离人类社会的管理,相反,不管是教主还是信徒仍是社会的一份子,还要和其他人一样靠大地赐予的食物为生命提供能源,吃、喝、拉、撒无一样与常人相异,这不明摆着就是凡夫俗子嘛,却自欺欺人地说自己不是“常人”。就好像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硬说自己是亿万富翁,一个犯罪分子硬说自己道德良善,这不是在掩耳盗铃、张大嘴说瞎话吗。李“主佛”当初被中国政府通缉,欲逃往美国时,出国手续不是事先都得按规定全部办妥,否则怕是插翅也难逃吧,在美国高速公路行车也得遵守交通规则,不然也得乖乖地受罚吧,到医院看病也得按院方规定办理相关问诊手续,少了哪个手续怕也是不行吧,等等,哪一项不在按常人规则在行事,不得遵照常理来办事。看来,李“主佛”及其弟子是再“常人”不过的常人了,生活在人类社会却幻想不受法律的束缚,真的是异想天开啊!

  ——贬低法律为的是增耀自身的教主“光环”

  一般人都是敬畏法律的,因为做了违法的事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而邪教主往往装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蔑视法律、贬低法律,之所以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李“主佛”就是一位任性惯了的教主,从小在邻居眼中他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有“打架大王”之称,和邻居发生一点小摩擦甚至是看谁不顺眼,都会叫上几个哥们把谁教训一顿,自己喜欢游手好闲,也不乐意父母对其批评教诲,撒谎、办了错事也从来不谦虚认错。为了将自己装扮成“真神”、“主佛”,他还违反规定,托关系、找人情,将自己的生日改为释迦牟尼的出生日期,对生日造假,1992年出山以后,对凡是阻挠自己练法的均以“乱魔”论处,要么与之势不两立,要么对之恨之入骨,就连自己的母亲也受到过其恶语诅咒。随便看看“主佛”的经历,就会发现其是个道德水准低、也从不愿意受到任何管束的人,所以压根也不愿意受到所谓法律的约束(重要的是其因触犯法律受到中国政府通缉而逃往美国)。如果他认同法律,岂不就乖乖地束手就擒,如果他认同法律,就证明自己在法律面前并没有什么能耐,这与他“神通广大”的“主佛”身份是何其不相称呀。于是,他就围绕法律大做文章,编造出了“法身保护说”、“法律无用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他极力对法律进行诬蔑,而同时抬出来其“法身”,让人产生“法身”大于法律的错觉,进而让信徒对其惟命是从。这样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满足自己唯我独尊的虚荣心,增耀自身的教主“光环”,使自己能更加牢牢地掌控局面、控制信徒。

  ——无视法律加速了违法信徒坠亡毁灭之路

  瑞陶尔2011年2月在卡加利奧林匹克广场习练法轮功的照片(Postmedia网站)

  法轮大法标榜“真善忍”,同时,李“主佛”号称自己是宇宙唯一“主佛”,只要加入法轮大法就可以得到其庇佑,也客观上让各类形形色色的人产生了加入其中的念头,特别是一些道德品性低甚至本身劣迹斑斑的人在寻求护佑方面的念头则更加强烈。加拿大法轮功弟子瑞陶尔因闯入温哥华Bentall St. 2830号的Canadian Tire店,企图抢夺店内枪械被警方击毙,而之前在2002年他曾参加北京天安门广场法轮功邪教活动受到中国政府遣返,而且他本人也是有着暴力倾向的人,据了解,其此次抢劫枪械是为了更大的阴谋做准备。瑞陶尔在修练法轮大法上着实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因为他深信“师父”的“法身保护说”,相信不论在什么时候李“主佛”都会保佑其平安无事的,深信“法律无用说”,正因为“法律是在机械地限制人”,所以对社会充满着逆反、仇视心理,稍有不顺就将其归因于整个社会,可是就在其被击毙前还高喊“法轮大法好”,也仍能挽回生命被终结的结局。其实,正是法轮大法助长了其偏执的性格,甚至使其连人最基本的自我反省这一最后防线都被熔断了,以致走向了自我毁灭之路。而红通5号人物号称中国伟哥之父,同时也给予过“主佛”重金资助的“财神”闫永明,虽然在法轮功上打尽了如意算盘,可最终还是难逃被遣返回境的结局,也再一次让寻求李“主佛”保护的信徒失了信心。李“主佛”打出的“法身保护”牌、“地狱除名”牌,让自称的法轮大法这块“圣地”成了名符其实的藏污纳垢之场所,也使身在其中无视法律的信徒在这条邪路上加速了个人的毁灭。

  邪不压正,这是人间的铁律。法律捍卫的是正义,而对充满一身邪气的邪教来说自是法律坚决打击的对象,法律维护的是公德,而对完全丧失道德的邪教来说也自是法律所无情鞭挞的。不尊重法律,不遵守法律,把法律不当回事儿最终会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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