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凯风网报道了多则各地依法宣判邪教案件的消息,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深入,依法治邪正在走入快车道。
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条修改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修正后的《刑法》第三百条加大了对涉邪教犯罪的打击力度,法定最高刑从之前的有期徒刑提升到无期徒刑,同时对情节较轻的也规定了刑罚措施,实现了依法打击邪教的无缝连接,确保了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无逍遥法外之地。
司法实践进一步加强
2016年11月23日,凯风网报道,2016年9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金吉林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6月22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判处金吉林有期徒刑七年。粗略算起来,今年凯风网报道的各地判决的涉邪教案件已有20多起,这20多起宣判案件有的是法轮功信徒散发邪教反宣品,有的是邪教人员利用伪基站发送反宣信息,还有相当部分是法轮功之外的其他邪教类违法犯罪案件,依据的就是修正后的《刑法》第三百条,由于证据确凿,量刑适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产生了巨大的震慑。
国际间合作前景看好
近年来,我国在境内依法打击邪教活动的同时,国际间反邪教合作也出现了好的势头。2015年4月30日,凯风网获悉,56名中国籍法轮功非法难民将被韩国遣返。近年来,法轮功编造所谓在国内受“迫害”的谎言,以此骗取美国政府给予合法身份,据报道,美国移民局和有关部门已经着手打击法轮功的这种欺骗行为,并开始起诉了几名参与这种活动的律师。加拿大家园网2016年4月4日报道称,一名来自中国的男子向加拿大联邦法院申请难民,法官认为其编造“受迫害”经历,拒绝了其申请。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2016年11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闫永明在境外积极向法轮功靠拢,潜逃海外15年之久终于回国受审,是中国警方与新西兰警方加强合作的结果。
我国依法治邪的实践在路上,同时也表明,只要我们坚持重拳出击,邪教活动就无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