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野生动物保护

2020-03-02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从国家到地方,从立法到执法、司法,各方面各环节齐发力,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规交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呼声,空前嘹亮。党建网微平台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部分论述,和您一起学习体会。

 

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

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2020年2月3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

 

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2020年2月3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

 

要抓紧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法治建设

要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还要抓紧出台生物安全法等法律。

——2020年2月3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

 

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必须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全面研究全球生物安全环境、形势和面临的挑战、风险,深入分析我国生物安全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条件,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合作

中国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象牙等动物产品非法贸易,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加强宣传教育,民间团体等也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群众基础不断扩大。同时,中国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国际义务,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国际合作。

——2015年12月2日,习近平在津巴布韦考察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强调

 

要促进人文领域交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合作。要就国际和地区事务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8年8月31日,习近平同博茨瓦纳总统马西西举行会谈

 

中国志愿者广泛动员在南非的中资企业和华侨华人同当地动物保护组织合作,为非洲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2018年7月22日,习近平在南非媒体发表题为《携手开创中南友好新时代》的署名文章

 

希望大家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齐心协力管护好湖泊、草原、河流、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生产生活都越来越好。

——2016年8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在青海调研考察强调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2015年12月2日,习近平在津巴布韦考察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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