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健 李 辉
为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加大源头预防,压实部门责任,全力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组织领导,劳动保障监察合力有了新增强
目前,我市7县(不含固始县)2区乡镇均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名称设置规范,劳动监察机构办公办案费、监察员培训费、宣传费、工作制服费均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力地保障了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以及推广运用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监督管理信息化等工作中,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将“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要案查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内容,细化考评标准,明确督查事项,确保工作落实。制定完善了《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处置程序等内容,做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生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
严格执法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成效有了新突破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工作,认真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犯罪苗头,有效地预防了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019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652户,涉及劳动者4.67余万人。全市审查用人单位规章654件,纠正违法规章53件,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4月份,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6家,对14家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其中对7家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经过排查和举报投诉,发现2个已竣工工程项目和11个在建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协调处理案件13件,为97名农民工补发工资43.27万元。11月份,实现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即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及接待场所,专人值班,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及时办理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依法打击劳动保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制度保障,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水平有了新提升
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2019年对市直及县区311家用人单位(含65家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在将评价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的同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其中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人单位71家;B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人单位226家;C级劳动保障守法失信用人单位14家。今年以来,向社会公布了信阳市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沈辉颗粒塑料厂拖欠员工工资案和光山县恒翔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等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今年10月份,市人社局将信阳市北晨建筑安装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到省厅企业不良信用管理系统。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欠薪失信行为的舆论氛围。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了新进步
依法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是高度重视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由专人负责大案要案的查处和舆情监控工作。二是做好大案要案线索的排查工作。在每年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中,都将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黑劳工”、“黑中介”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特别是将非法雇佣童工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预防和严厉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案件。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生涉及强迫劳动或使用童工重大案件。
严格查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重大案件查办有关规定。截至11月底,立案查处各类案件63件,办理省厅交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起,市里信访交办案件15件,为75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27.8万元,做到了举报投诉、领导批示和省厅交办案件三个结案率100%。
加强规范管理,两网化实际运用效果有了新跃升
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上线率100%。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均开通了两网化管理网络,网络运行畅通,为实行两网化管理提供了根本保障,对所有办结案件,实时上网登记,网上办案率达到100%,做到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更新常态化,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提升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均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充实了网格管理工作人员,网络有专人负责管理,能够做好信息采集,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录入违法案件信息,建立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门设置了举报投诉场所,做好人员接待,认真受理案件。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建立了快速反应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