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扫黑扬正气 利剑除恶保平安——商城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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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青云 孙浩然
2020年8月,商城县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对熊某某等6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一审宣判,至此,商城县法院在办涉黑涉恶一审案件全部审结,完成清零目标。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体系之年,是深挖彻查的决胜之年,也是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该院紧盯目标任务,继续扛紧扛牢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扎实有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组织领导“一体化”
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保障,高要求压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迅速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由刑事审判庭庭长担任团队长的扫黑除恶审判团队,保证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从重、从快、从严、从实的斗争方向。统一谋划,靠前指挥,一手抓专项打击,一手抓源头治理的防范组合拳,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工作齐出力”的良好局面,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证。
发挥职能“出重拳”
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7起34人,其中涉恶团伙案件4起12人、涉恶集团案件3起22人,未有一起适用缓刑,彰显了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从严态度。坚持依法审理和保证办案质量,始终将打击的重点对准扫黑除恶的十类重点打击对象。坚持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握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既实现从严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该院对判决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对不履行金钱义务的,及时移送本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审结的恶势力犯罪案件7起34人,其中有23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罚金共计94.9万元,责令退赔及追缴违法所得及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58.05万元,目前共立案执行涉恶案件27件,执行完毕14件,执行到位罚金23万元,退赔及追缴违法所得50.7万元。
线索摸排“一本账”
为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该院建立了“建册立账、挂单销号”的线索摸排新模式,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集中建立统一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挂牌式督办。并制定《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涉黑涉黑涉恶线索定期排查上报制度》,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发挥自身优势,对案件进行定期全面“清扫”,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面向社会宣传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通互联网举报平台,设置举报箱,定期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访民声、听民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发现线索及时移交,畅通收集移交渠道,落实排查移交责任,制定完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线索双向移交制度,真正做到查挖“保护伞”线索形成有效无缝对接,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落实到位。
依托宣传“造声势”
该院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声势,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根据专项斗争的阶段性要求,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时进行。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等醒目处设置举报箱、张贴扫黑除恶通告;利用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政法手机报等载体,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利用LED屏滚动播放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及法律知识。突出重点,把握主题。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围绕宣传主题,开展扫黑除恶入校园、进社区活动及在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中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成果、邀请在校师生作客法院、到案发地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等活动,营造出全员上阵、全民参与的波浪式、立体式扫黑除恶宣传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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