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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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第26号)
2022年11月11日,我市浉河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张某:男,学生,现住信阳市浉河区飨堂社区2组。
11月8日,14:00左右由家人驾车到郑州市登封市某学校接其返回信阳,18:02步行至107国道和新七大道路口的上海华联超市旁边的“名匠美发馆”理发。
11月9日,8:00-8:23在徐家湾香颐中央小区停留。9:00-19:00在游河乡新集村蔡湾组亲戚家聚餐。
11月10日,8:41在新马路未来花园门口的核酸检测点做核酸,9:17-9:37在胜利路步行街“新百伦领跑店”买鞋,随后到天润广场三楼“图途运动服装店”购买衣服,10:30乘直达电梯到负二楼取车回家。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提醒广大市民:
1.与以上时间、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
2.近7日内有郑州市、广州市、呼和浩特市、重庆市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信人员,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备。
3.非必要不出市、不返信。近期确需返信或必须出行的市民,要落实行前和返程“双报备”,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或电话等渠道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单位或酒店报备。返回后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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