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交警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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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明港交警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11月1日17时许,孟某驾驶号牌为豫SA***9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S333省道超限站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行驶缓慢,发动机轰鸣声振聋发聩,轮胎变形程度也欲超出极限,民警初步判断该车涉嫌超载,便立即拦查。经调查,该车核定总量为31000KG,经过磅称重实际载货总重为112840KG,超载81.84吨,超限率高达264%,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而且该车驾驶员孟某无法出示本人机动车驾驶证。经查询,让民警意外的是,孟某还多次酒驾被查处。孟某于2005年6月初次领取B2驾驶证,其于2015年3月14日因酒驾第一次被明港交警查处,驾驶证被降级为C1M证;同年6月12日孟某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第二次被明港交警查处,驾驶证被吊销;2016年2月19日孟某因醉驾第三次被明港交警查处,并被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予以刑罚;今年10月19日孟某因无证驾驶第四次被明港交警查处。这次已经是孟某第五次严重违法被明港交警查处。民警对其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在其再三保证今后不再驾驶机动车,做一名遵法守纪的合法公民后,对其无证驾驶超限超载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代余 陶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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