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创新“三函”机制推动案件办理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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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以习近平总书记信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把问题解决作为信访工作着力点,持续以“三函”机制(即案件交办函、包案提示函、化解督办函)推动信访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实现了全县信访总量显著下降和信访满意度的持续提高,为潢川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向办理单位发送交办函,明确任务。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信访案件日常交办的基础上,直接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发交办函督促案件办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案件高质量办理。按照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要求,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案件办理的责任人,负责成立案件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办件办理。负责定期听取案件办理进度情况、分析研判案情,及时向包案县处级领导汇报案件办理进展,确保案件限期办结,推动信访人停访息诉。
向包案领导发送提示函,加压推动。在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机制的基础上,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向包案县处级领导发提示函,确保包案县处级领导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展、要求和时限,持续发挥县处级领导包案机制的保障、促进作用,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不满意信访案件,包案县处级领导负责亲自研判案情,亲自主持召开会审会商会议,寻找信访问题化解的突破口,争取信访人满意息诉。
向责任单位发送督办函,落实责任。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于化解难度大、化解进度缓慢及重点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向办理责任单位和信访人属地发化解督办函,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从问题化解和疏导教育两方面入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第三方评价、群众听证评议、信访救助、心理疏导服务等措施推动化解,争取“事心”双解,案结事了。(蔡新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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