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发】和谐共育 从“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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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我国首部针对家庭教育立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正式实施,将“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
良法是善治前提,家庭是社会根基。《促进法》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之后,又一部教育领域法规,其集中在“指引”和“赋能”上发力。一方面,通过法律条文告诉父母,如何当好合格家长,拒绝不当教育;另一方面,遇到家庭教育困难和问题,可向社会公共体系获取帮助,学习知识、提升能力。
家庭教育是教育之端,良好的家庭教育,关乎未来、牵系全局。在信阳,关注家庭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同时联合县区积极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和传家教、守安全、伴成长“家长成长行动”等常态化活动,通过公益巡讲、知识普及和心理辅导等方式,为家庭教育赋能助力。
提高家庭教育,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给力”。在家庭,家庭成员要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做到懂法学法、重视家教,关注孩子健康,尽到父母之职,注重提升知识能力,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在社会,要关注家庭建设和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氛围,配合家庭做好子女的教育和引导,对于特殊家庭应及时关注、主动提供“一对一”教育辅导帮扶,助力家庭走出“教育困境”,努力打通家庭教育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家庭的幸福安宁不是私事,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非家事。《促进法》在尊重家庭教育自主性原则基础上,更多体现了对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引导,同时也规定了国家、社会等有支持协助的义务,进一步佐证了“家、校、社在教育上一体同源、各有职责”。
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父母需努力,“大家”要发力。在法律指引下,全社会应从家庭教育入手,着力构建和谐共育的“教育生态”,共同打造“家庭主体、学校主导、社区引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育人体系,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养善习、育良风,培沃土、补元气。(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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