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发布
2021-01-04
11:05:19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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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印发通知称,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已经制定并印发,各地要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甲氨蝶呤、垂体后叶注射液、苄星青霉素、米托蒽醌、新斯的明、硫代硫酸钠等6种药品(均为注射剂)纳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
通知要求,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清单中药品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按规定备案等采购政策,做到价格公开透明。在国家清单内本地区已解决的短缺药品,原则上执行原有采购政策。将国家清单药品生产供应行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评价和监管范围,做好国家清单药品监测工作。
通知强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药品实施停产报告。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将停产品种、停产时间、停产原因、预计复产时间、省内供应和使用情况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医药储备管理部门梳理已纳入省级医药储备目录的国家清单药品的储备情况,定期向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通报储备品种,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短缺药品调用程序。

编辑:@郑烨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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