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
2020-01-23
18:24:41 来源:科技日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 到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0%,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8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82元,比上年增长12.5%(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比上年名义增长);人均经营净收入4163元,增长7.1%;人均财产净收入159元,增长16.5%;人均转移净收入3163元,增长16.3%。
从增收贡献看,工资性收入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8.0%,经营净收入的贡献率为23.0%,财产净收入的贡献率为1.9%,转移净收入的贡献率为37.1%。
从不同分组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3元,增长11.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24元,增长12.1%。
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 ||
指 标 | 收入水平 (元) | 名义增速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11567 | 11.5 |
工资性收入 | 4082 | 12.5 |
经营净收入 | 4163 | 7.1 |
财产净收入 | 159 | 16.5 |
转移净收入 | 3163 | 16.3 |
编辑:@珑珺 投稿
报晓风
信阳日报微信
掌上信阳微信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