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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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海
昨日,记者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营商办”)获悉,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市营商办依据《信阳市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了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选聘工作。本次选聘的信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任期为2年(2022-2023年度)。经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各地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新闻媒体机构等推荐,根据选聘条件经审核后,初步确定85名信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公示期为5月18日—27日。
据悉,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等组成,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提供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案件线索,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对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事关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对相关国家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等八个方面。
根据《方案》要求,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可以采取明察暗访、企业座谈、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广泛宣传报道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发挥特邀监督员民主监督作用,并定期组织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听取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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