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 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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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保卫国家安全
李海波,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为信阳市国家安全局一级调查员。
2019年国庆长假期间,李海波为完成某专项工作的调研报告,夜以继日加班工作,从6G多内存文件资料中筛选、总结出多份报告材料。10月9日一上班,他就带着整理出来的厚厚材料赴省厅汇报。10月10日上午,他全然不顾连续多日加班的辛苦,立即与同事投入到对专案对象的审查工作中。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突破其心理防线。2019年10月10日下午1点多,因连日工作过度劳累,尚未吃午饭的李海波突发心梗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7岁。
李海波参加工作38年来,无论是穿上军装还是换上警服,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他用自己的青春年华、毕生心血和理想追求,传承大别山红色基因,用生命践行入党从警的铮铮誓言。
他是一个信仰坚定、忠诚敬业的人。李海波进入信阳市国家安全局工作后,扑下身子去基层调研、常年奔波在工作一线,不分严寒酷暑,不分白天黑夜,不知放弃了多少节假日,走遍信阳八县两区的乡村角落,全面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后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无论是敌情调研还是线索查证,李海波从来都是主动请战、冲锋在前。长期紧张而不规律的生活,使他患上了高血压等疾病,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就在晚上休息时,去家门口的小诊所输几天液,常年带病坚持工作,直至倒在工作岗位上。
他是一个执着工作、潜心做事的人。李海波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坚守,从未诉苦叫累,一干就是近20年。他凭借坚定的信念,长期的摸索,掌握了开展某领域工作的“独门绝技”。2004年5月,在对一名工作对象进行审查时,作为主审之一,他连续工作35天,没有回过一次家,就连换洗衣服都是托同事捎过去的。他在白天承担讯问工作,夜里还要整理资料,为了防止犯困,口嚼辣椒来刺激自己。
他是一个事不避难、勇于战斗的人。多年的办案经历,锤炼了李海波的业务素质,铸就了他坚定纯洁、能拼善赢的战斗精神,面对再大的困难,他从不叫苦,总是积极作为,攻坚克难。2003年6月,在办理一起案件时,李海波与其他同志一起,在距市区100多公里的山区蹲守,冒着酷暑、忍着饥饿从早上5点多一直蹲守到深夜。当晚突降暴雨,山路崎岖,视线极差,他和战友们面对危险没有犹豫,继续实施跟踪。经过连续两天艰苦工作,终于将对象抓获。紧接着,又立即投入到审查工作中。经过7天艰苦细致的工作,案件对象最终交待了全部问题。2009年9月,在办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时,经过他的说服教育和感情争取,最终成功感化案件对象,使其主动交待了以前专案组不掌握的犯罪事实。
他是一个热爱学习、甘为人梯的人。他转业到信阳市国家安全局时已年近40岁,但为尽快适应新工作,白天调研,晚上苦练,最终熟练掌握五笔打字技术,工作中的所有材料都是他自己打印。他甘做人梯,注重对年轻同志的培养帮助,积极做好“传帮带”工作,悉心传授多年的工作经验。帮助战友理思路、解难题、强信心,迅速进入了工作状态,在新的工作领域取得了突出成效。
李海波走了,走得无声无息,但是他与人为善、宽厚包容、只求奉献、不求索取的品质,仍在邻里、战友、同事朋友之中口口相传。他对党、对国家安全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满腔赤诚,将永远激励着我们继续奋斗,一直陪伴着我们砥砺前行!
2020年1月17日,李海波同志被认定为因公牺牲。2020年“七一”前夕,河南省国家安全厅隆重举行追授仪式,为李海波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7月30日,省国家安全厅号召全省国家安全系统广大干警学习李海波同志的先进事迹。
李海波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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