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2025-04-18 来源:信阳公积金

关于加快推进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期转现”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保障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加快推进“期转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摸底排查

各管理部对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楼盘项目及楼栋进行摸底,摸清符合“期转现”办理条件的楼栋信息。同时,从G系统中对未结清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期房抵押借款人进行筛选,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理“期转现”的借款人进行比对,确定办理对象。

二、积极开展催办工作

各管理部会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办理准备工作。对确定的办理对象,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提醒借款人尽快办理。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借款人,前往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期转现”业务;在县里购房的借款人,前往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及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期转现”业务。中心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政策宣传,让广大借款人知晓政策,维护权益。

三、建立台账登记制度

各管理部要切实做好办理“期转现”的借款人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登记办理工作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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