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在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淮滨县希望幼儿园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一、淮滨县希望幼儿园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大棚街717号
存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北楼一至三层教室及幼儿睡眠室违规设置防盗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一层厨房和幼儿睡眠室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2.3条第二款之规定:室内明敷的电气线路,在有可燃物的吊顶或难燃性、可燃性墙体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或防火保护措施。
3.一层厨房与幼儿睡眠室未做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4.南楼一层楼梯间内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杂物间。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8条第一项之规定:疏散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及其他影响人员疏散的凸出物或障碍物。
5.东楼一层厨房吊顶使用塑料扣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二、罗山县喜沐年华足疗馆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天湖大道春秋路新都二期34号楼5—7门面房
存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火灾报警控制设备显示4处火警信息未及时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二楼违规设置大型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一楼厨房违规使用明火做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4.场所一层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反《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