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涛
药品说明书有了盲文等格式版本;导航软件有了轮椅导航功能;影院有了无障碍放映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我国多地无障碍环境建设驶入快车道。
一项数据显示,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9亿,加上有无障碍需求的孕妇、儿童、伤病人员等人群,社会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广泛而迫切。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关乎群众共享“有爱无碍”的美好生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有利于提升城市环境生活品质和服务水平,培养市民公共道德意识,促进社会进步。
我们能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原则、目标、措施和责任主体,让全国各地各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有法可依、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有据可循,提高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效能。然而,我们也能看到,有的地方台阶处配建了轮椅坡道,可惜坡面有些陡;有的马路上的盲道,被占道经营的人堵住。
近年来,老年人、残疾人日常出行与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但还有更大提升的空间。笔者认为,无障碍设施建设需要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精细度。如,遇擅自占用无障碍停车位、侵占盲道等行为,相关部门可依法处以罚金并“拖车”;加大无障碍公交车投放比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工程,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电视、公共服务场所屏幕手语视频画面的比例,为听障群体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创造条件,等等。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应加深对无障碍环境的理解,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优化无障碍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