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实施联动监督 推动整改见效

2024-01-24 来源:信阳日报

“落实巡察整改就是对党忠诚,必须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抓手,全链条压责、全过程监督、全方位转化,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近日,在罗山县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张波强调。

近年来,罗山县委巡察办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推动构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促进的联动监督机制,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巡察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在巡察集中整改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三方会审”。落实每3个月了解一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取得实效。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统筹督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

该县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以及“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自巡察反馈伊始,同步制定整改工作提示,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及“一把手”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相关材料的报送时限、要求。同时,对巡察发现涉及已调离原单位的县管干部的面上问题,由县委巡察办向其单独反馈并发放整改督办函,要求其作出说明并积极整改,防止其将“老问题”带到“新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实效,该县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为精准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审核报告、调研监督、实地回访、效果评估等方式,严把整改销号“标准关”。

该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巡察办主任李巍表示,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继续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贯穿始终,以更加扎实的整改推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整改工作做到管长远、见长效,实现巡察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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